“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,并硫磺,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。 这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,因这尾巴像蛇,并且有头用以害人。”(启9:18,19) 奥斯曼人的“能力”或权威,存在于他们的“口”中,也来自他们的火枪和大炮。那跟“尾巴”有什么关系?尾巴又怎能成为头呢? 每支军队前方都飘扬着旌旗般的标志物;奥斯曼帝国(尤其是其军队)的标志物是马尾或牦牛尾——称为"图格"(tugh)。这种军旗由一根长杆支撑,杆顶悬挂着经过染色的动物尾鬃。 土耳其的首领们被描述为“如毒蛇般”,因其对敌人施加的“伤害”或不公平之举而臭名昭著。请注意今日经文与启示录9章4节的相似性——蝗虫领受命令,“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上帝印记的人”。随后我们在启示录9章5节中得知,这“伤害”源自它们蝎子般的尾巴。 奥斯曼人攻占(拜占庭帝国的)首都后并未止步。在随后一个世纪的急速扩张期(史称帝国“古典时代”),他们先后征服了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中东地区、涵盖埃及的北非大部分领土,以及西亚部分地区。随着军事扩张,伊斯兰教——这个由穆罕默德创立、被穆斯林奉为最伟大先知之启示的宗教——也广为传播。请谨记我们在第五号中看到的警告:“以谎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。”(赛9:15) 第五号见证了伊斯兰教的崛起,而第六号则目睹了其在当时已知世界范围内的持续传播。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,改信伊斯兰教者众多,这无疑得益于某些颇具影响力的举措——例如向“迪米”dhimmi(伊斯兰国家内的非穆斯林居民)征收的年度人丁税(吉兹亚税jizya)。 由此我们可见,奥斯曼帝国对世界最深远持久的影响,莫过于其宗教。事实上,我们正身处第六号时期,伊斯兰教拥有19亿信众,已成为仅次于基督教的世界第二大宗教。 一同祷告: 主上帝,求祢让我远离欺骗、残暴和伤害的陷阱,引导我走在祢真理、怜悯和公义的窄路上。 深入研究: 申命记28:13;马太福音24:24;哥林多后书11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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